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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不吃亏不是炸楼理由


    作者:舒圣祥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日期:2008-03-18    浏览次数:

      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使用仅7年,但政府决定下月将其爆破拆除,在原地新建一座商业高楼。市民认为太浪费,而规划局有关人士强调炸掉大楼“政府并不吃亏”。(3月17日《现代快报》)

      中央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利剑高悬,公共舆论“炸一次骂一次”,一些地方却依旧故我,原因何在?“炸楼,政府并没有吃亏”可谓一语道破天机。“建一个新的更大的医院,政府花掉10亿元多点,而转让一个老医院地块就获得12亿多元,应当说政府实现了盈余。”

      然而,“政府不吃亏”的这笔经济账算得并非无懈可击:医院搬迁的巨额成本且不说,它还漏掉了一个最大的成本,也就是拍卖土地原先的取得成本。如果把这部分成本也计算在内,那么这笔交易肯定是要亏的。为什么政府可以将这部分巨额成本忽略不计呢?因为政府取得医院土地不用花一分钱,只用一纸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权就可以了。问题是,城市土地本不归政府所有,而是归“国家所有”,也就是归“全民所有”。

      这下我们就明白了,所谓“政府不吃亏”的“炸楼经济学”,其实是建立在对“全民亏损”的忽略不计基础之上。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既然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那么政府所代表的利益就应该是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能仅仅只是自身的利益。显然,“政府不吃亏”的“炸楼经济学”不能成立。

      政府作为最大的非营利组织,它本不该存在任何私利,自然更不能以“是否吃亏”作为行事的标准。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面肯定没有“实现盈余”这一项。从全局的视角来看,炸楼必然会造成巨大的浪费和损失,而制止如此巨额浪费正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地方政府不可只顾蹲在小金库里打算盘,更应该钻出钱袋来看更广阔的现实需求和肩负职责。一言以蔽之,“政府不吃亏”这种“土地贩子”话语绝对不能作为炸楼理由。

    (责任编辑:hx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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