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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新农村六忌


    作者:魏青   来源:红网    更新日期:2006-02-23    浏览次数:

       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21日正式公布。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行动纲领。
    笔者以为,解读和落实一号文件应该有六忌。

      一忌望文生义。建设新农村的一号文件洋洋近万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是方针和主题,涉及了农业、农村、农民等等诸多问题,需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后才能谈到落实问题,如果不认真学习而望文生义,片面认识、片面执行和落实,最后必然落得个片面发展的结果,建设新农村绝不是表面上的“虚新”,而是从内容到形式以及结果的全面“实新”。

      二忌无“设”就“建”。过去,农村建设存在着无“设”就“建”、边“建”边“设”、先“建”后“设”、前“建”后“拆”的无序建设的现象,随意性强,规划性弱,极大影响了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和谐发展局面。而新农村建设蕴涵了先“设”后“建”的新发展观。建设新农村的一号文件明确规定要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规划工作。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因此应该在更广泛的领域力避无“设”就“建”的陋习。

      三忌急功近利。建设新农村的一号文件注重的是农村的长远发展,着眼点不仅在于解决农民的生计,更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略,无疑是今后几年经济工作的一个战略性举措,关系到扩大国内需求,对国家的长期发展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一切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喜欢眼前利益,喜欢用花瓶式试点来应付建设新农村的急功近利做法都应该抛弃,而应该脚踏实地,以长远务实的态度来对待建设新农村。

      四忌放弃农民。自己的家乡自己建,但是有些地方农村却难觅农民的影子,更多的青壮年农民选择了远走他乡打工,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新农村建设。如何吸引农民返乡参与新农村建设,考验政府的新农村建设智慧,放弃农民来建设新农村是不现实的,也是也悖建设新农村的初衷。如何改变农民的小农意识,如何帮助农民克服注重眼前利益,如何让农民树立长远的发展观念,如何让农民能够看到建设新农村的美好未来,这都需要政府来积极引导。

      五忌少予多取。不可否认,过去农村对国家贡献大,国家从农村拿得多,给予农民的少,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快速发展,这固然是历史的因素形成的,但是也说明了我们对农村关注不够。一号文件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文件指出,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今年的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这样的决策无疑是英明的,各级政府应该将“多予少取”贯穿在新农村建设的始终。

      六忌单枪匹马。建设新农村既然是今后几年经济工作的一个战略性举措,关系到扩大国内需求,对国家的长期发展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建设新农村就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情,也不仅仅是农业部门的事情,更不仅仅是农民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事关每个公民,包括非农民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都有义务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爱护农民,包容农民,怜悯农民,热爱农村应该成为一种惯例,只有全社会关注的新农村建设才是真正的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hx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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