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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是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深入发展、稳步推进的一年,在全省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31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为6.11%,符合政策生育率提高到81.13%,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实现年初确定的宏观调控目标。
登记建制,严于律己
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超生历史遗留问题是长期影响山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山西省委省政府从2001年底到2003年底,用了两年时间,在全省乡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开展了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登记建制工作(以下简称“登记建制”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在登记建制工作中,对1979年10月1日《山西省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规定》实行以来,到2003年4月30日登记建制申报截止期间内有婚育情况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部分企业干部职工进行了个人生育情况的登记。全省应参加登记的为869580人,实际登记的为863014人,登记率为99.24%,公示率为99.90%。通过登记,基本澄清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个人生育情况的底数。在组织和人事部门建立了个人生育情况的档案。
这次登记建制工作通过个人申报、组织审查认定,全省共清理出1979年10月1日以来有违法违纪超生(抱养)事实的党员干部175226人,占到有生育(抱养)总人数有20.30%。其中,科级干部15076人,县处级以上干部231人,占8.74%;共产党员超生53832人,占30.72%。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委、省人事厅、省计生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计划生育登记建制工作中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各地对过去从未作过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104762名超生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理,处理率达到98.90%,全省共征收社会抚养费8198.65万元。
山西省各级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和计生等部门,把建章立制作为登记建制工作的重要任务。全省建立了党员干部个人生育情况档案管理制度、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生育二孩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制度、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超生党政纪处理的新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完成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等五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山西省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实行以来,各级各部门逐步规范了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行为,在办理入党、提拔、录用、调动、评先、评优等手续时,把计划生育审查作为必经程序。据不完全统计,山西省对3034人进行了审核,先后有35人被否决提拔、评先和当选代表等资格。
这次全省范围登记建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以太原市为例:太原市党员干部生育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在省登记建制办的指导下,在各级纪检、组织、人事及党工委的密切配合下,严格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登记、张榜公示、查处问题、归档建制的程序落实各项要求,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全市有2153个单位开展了登记建制工作。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全市应登记人数为81272人,实际申报登记计划生育情况的人员为80658人,申报登记率达99.2%。全市累计申报计划外生育的党员干部共计3405人,占到登记人数的2.36%;其中市直各单位370人,县(市区)以下3035人。在申报登记出的计划外生育人员中,县级领导干部1人,科级干部307人,一般干部1996人,职工1101人,党员1301人,按孩次分,计外一孩6人,计外二孩3094人,计外三孩305人,在申报登记的计划生育人员中,属1983年12月前计划生育的有1401人,1982年12月以来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2004人。
太原市经过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定,对2004名计划外生育应处未处或处理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党纪处分434人,政纪处分1063人,经济处罚1859人,共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340万元。
这次登记建制工作,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基本国策教育和党的先进性教育,提高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和威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程度,推动了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山西省建立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进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的做法,引起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关注。河南、安徽、河北等省借鉴山西省的做法,先后制定了这方面的制度,有的省还专门来人考察。
这次全省范围内的登记建制工作彻底解决了党员干部违纪超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到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范围,建立起党员干部录(聘)用、调动、任用、晋级、考核及评优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大大推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划建设。
求真务实,群众监督
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也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不断取得新的伟大成就的重要保证。山西人口计生工作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在长期的实践中造就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特别是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宗旨教育、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活动,积极参加抗击“非典”斗争,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广大人口计生干部以新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和好评。
山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抓住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全面建设法制社会的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好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机制,建立健全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加快“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推广步伐;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开展好专项治理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风建设,坚决克服各种不良现象,纠正不正之风。不断增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机关及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扬取信于民的精神,把人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焕发出来,为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山西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组织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紧密联系实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开展了宗旨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基本国情教育、人口理论教育、法纪教育和计划生育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人口计生干部不断增强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的自觉性,使求真务实精神真正成为加强行风建设、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山西省计生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以不断增强各极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机关及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争力为目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把人口计生系统作风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与作风保证。
为推进制度建设,确保求真务实和作风建设各项标任务落到实处,山西省计生委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坚持把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程,纳入每年的工作要点,列入年度检查、考核、总结、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班子成员要积极协助一把手抓作风建设,并在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对纠风工作负领导责任。
2.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制度。严格控制召开各种会议,保证人口计生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除特殊岗位和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部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30天,司(厅)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60天,处(县)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80天;其中深入计划生育工作薄弱县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得少于调查研究时间的50%。调查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不得浮光掠影,靠听汇报作指示。要切实写好报告,反映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禁止言之无物,老调重弹,浪费资源。
3.坚持和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经常与群众对话的制度,积极开通群众热线电话,主动联系安排领导干部走进广播电视台直播室,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
4.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在不违反保密规定和前提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分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方便群众监督。
5.坚持和完善评、纠、建并举的行风评议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下评上”活动,组织人口计生干部认真评论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作风;积级参加地方统一组织的社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6.逐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激励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把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结合起来进行,对单位实效、个人实绩和工作作风作出科学评价,对求真务实、绩效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干部予以重用。
7.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山西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司法和审计机关的监督,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同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要领导,自觉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带头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监督;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从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带头做起。对不改进作风,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资格;造成人力、财力资源严重浪费的,要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决追究不正之风案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继续顶风违纪,严重虚报工作数据,瞒报出生人口,压报重大责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继续搞“放水养鱼”,乱收费、乱罚款的;继续简单粗暴、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调离人口计生工作岗位。对涉嫌贪污受贿,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非法拘禁群众,以及多次做假鉴定、假手术和出具假证明等职务犯罪的计生干部,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以人为本 服务群众
山西省在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用新的理念指导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工作中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取信于民。
山西省计生委向广大群众作出10项承诺:
1.简化办证程序,方便群众;
2.严格按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3.取消一孩生育审批;
4.对再生育审批在30日内予以办理;
5.保证免费向农村育龄群众提供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超生问题;
7.落实独生子女双女绝育家庭养老保障工作;
8.积极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工作;
9.开展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活动;
10.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过错追究制度。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媒体披露、热线举报、下乡督调中发现的问题,山西省各级计生委不等不推,深入剖析原因,寻找问题症结,认真制订整改措施,改变以往专项工作到总结时算总帐的做法,做到评纠结合,边评边改。
为解决群众反映较突出的计划生育奖励优蕙政策及优质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山西省省计生委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1、在小店、临县等25个试点县(市、区)全面铺开了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保险对象为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绝育家庭。截止10月底,已为15664个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绝育户办理了养老保险,政府、集体、个人投保金额达1211万元。2、启动了计划生育扶贫帮困活动。省计生委主动向财政争取了30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帮扶16个贫因县(市、区)的800余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3、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作用,以“百车千乡万村”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为载体,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送到了偏远的山村和田间地头。
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超生得不到及时处理的问题,各级计生部门加大了查处力度,大大提高了计生政策的严肃性。对群众反映的报假数字、做假手术、开假证明、乱收费、乱罚款,违反“七个不准”、侵害群众利益,利用手中审批生育指标的权利徇私舞弊、搞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各级计生部门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晋城市对某乡计生服务员故意瞒报、漏报生育节育数字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给予了严肃处理。
提高服务质量,队伍建设是基础。针对督调队在下乡调研中发现的基层计生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省计生委努力争取为县以下计生部门增加了编制,确保了基层计生工作有人做有人管。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采取“公开选拔、考试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择优聘任,并兑现了补助。为提高计生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山西省计生委曾组织全省80多名计生人员赴山东、辽宁、重庆等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同时,省计生委争取资金为全省119个县及所辖乡镇(街办)全部配备了计算机,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
廉政建设 根治腐败
山西省计生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将纪检监察工作贯穿于全委工作的各个方面,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履行职责,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为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确实有人做,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其他领导同志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负其责,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负责,对自己分管工作中容易发生廉洁问题的环节经常过问,发现不严格按程序办事的人和事及时批评、纠正。全体人员团结一致,工作不扯皮,难事不推诿,敢于挑重担,敢于负责任,互相信任、支持,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正常开展。
纪检组常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实行双人双锁定期开验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登记报告制度。各直属单位按照纪检组的要求,也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纪检组明确要求,凡是本部门、本单位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案件的;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都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抓党风廉政教育,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重要的是要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个同志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廉政教育经常化。山西省计生委在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山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多次以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形式,对全委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知识辅导;组织全委副处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并就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观看《为民书记郑培民》、《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等教育录象片,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警示教育。针对利用节假日行贿受贿的问题起草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清廉文明过两节的通知》,就不准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准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等问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些措施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刷新了省计生委在群众中的形象,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调研组成员:苟君厉 闻 芬 王宝学 辛苗(实习) 执笔:吕叔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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