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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2日,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为当前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入认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创新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强化政策措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27年来,我国经过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和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4年的2610万,贫困发生率从30%下降到2.8%。据世界银行统计分析,1991—2000年10年间,全球生活在每天1美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减少了2.74亿,其中中国减少了1.51亿,占55%。同时,我国贫困地区农户的收入有了提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2004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通公路、通电、能接收电视节目的自然村比重分别达到77.6%、95.1%和87.8%。可以说,我们已经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和全面发展的中国扶贫道路,不仅为今后的扶贫工作提供了经验,也为国际反贫困事业做出了贡献。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同步发展,必须在人民与政府、人与人、人类与自然三个层次上实现高度和谐。而贫困现象的存在,贫富差距的扩大,会导致以上三个层次的不和谐,最终会影响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贫困产生的心理失衡,会对社会问题产生放大效应,导致少数群众与政府及社会关系的恶化。1978年以来,特别是最近10年,我国的国民经济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六位。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消除贫困提供了条件,但它不会自然地消除贫困现象。相反,如果国家不注意加强对国民收入的宏观调控,在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中,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导致相对贫困的发展。贫困的存在,差距的扩大,会使贫困人口产生心理失衡,从而会使原本并不严重的社会问题放大,进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造成社会动荡。 其次,贫困引发的紧张心理,会对人们的社会行为产生连锁反应,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贫困现象的存在,首先使贫困人口与其他社会阶层成员之间的关系难以和谐。我们不能不正视,我国还有261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有4977万人在温饱线上下徘徊;我们不能不正视,我国东部和城市地区高速公路四通八达,而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还只能肩挑手提;我们不能不正视,全国有1亿网民在电脑的知识海洋中畅游,但同时还有8000万文盲不知电脑为何物。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必然会影响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和谐相处。在一个激烈竞争的社会中,财富的转移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贫困人口不能获得公平的发展权利和机会,就会使社会其他阶层陷入对贫困的恐慌,那么人们参与竞争的方式就会更加激烈。这是当今我国经济活动中出现恶性竞争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会造成贫困地区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导致人类与自然的不和谐。在全国592个扶贫工作重点县连年贫困的农户中,有76%生活在山区,46%人均耕地不足1亩。如果我们不支持生活在那里的贫困群体,不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他们为解决基本的生活需要,势必对资源进行过度利用和开发,而对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又会进一步加速资源减少。如此往复的恶性循环,必然使人与自然的和谐遭到破坏。 联系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当前要特别注意克服一种模糊观点,认为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跨越等区域发展战略可以代替扶贫开发。区域开发可以为消除贫困创造条件,但不能代替扶贫开发。扶贫是以特定人群为对象的,关注的是在经济增长中获益少甚至受损的人口,与区域发展的关注点是有区别的。如西部的城市化、工业化、环境建设和生态移民等,总体上对西部的发展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侵犯部分农民的利益,甚至产生新的贫困群体。可见,区域发展战略并不能解决贫困问题,解决贫困问题仍需要有效的扶贫开发工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扶贫开发提出新要求 2001年,中国政府制定并开始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标志着我国的扶贫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整体目标是要从解决温饱为主转向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并重。因此,新阶段的扶贫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从外部环境看,扶贫工作与整个国民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关联度越来越高,城镇化、工业化、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等对扶贫工作的影响日益增强。从内部因素看,贫困与大区域的关联度在逐渐减弱,与人口素质、家庭资金积累和局部地区生产生活环境的关联度在逐渐增强。这些变化决定了我国扶贫工作的基本框架要更加完善,目标要更加准确,途径要更加宽泛,措施要更加有力,机制要更加灵活,扶贫开发工作才能更有效率。 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基本方针。要实现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的双重目标,就要对贫困人群的致贫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采取不同措施,逐步建立起以开发式扶贫为主,辅之以救济救助式扶贫,探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扶贫框架。对大部分贫困群体主要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走开发式扶贫的道路。对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的途径,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于因自然灾害等意外因素造成的突发性贫困群体,要采取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等措施,防止他们陷入长期贫困。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贫困群体,要通过社会化养老保险和社区性养老保障等制度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 扶贫工作对象应涵盖没有稳定解决温饱的低收入人群。目前,我们在巩固温饱过程中遇到的一个严重的障碍是返贫问题。按照我国目前的贫困标准,刚刚越过温饱线的贫困群体的经济状况非常脆弱,稍有变故就容易返贫。据分析,近几年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是在刚刚脱贫不久的近1亿人口的群体中波动性出现的。如2003年,有1460万贫困人口越过了温饱线,却又有1540万人返贫,造成当年贫困人口总量增加。2004年底,我国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有2610万,还有4977万是没有稳定解决温饱的低收入人群,两者合计有近7600万人。我们扶贫工作的对象应该涵盖这两方面的人群。 坚持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开发并重。区域性贫困依然是我国农村贫困的重要原因。我国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生态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理位置偏远的经济落后地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改善这类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将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随着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劳动力素质的约束作用越来越突出,农户受教育程度与他们的收入呈现明显的正比关系。2004年,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劳动力,文盲率为14.04%,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5.84%,接受过技能培训的仅占11.21%。因此,提高劳动力素质是未来扶贫工作的一项战略性措施,要在加快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开发的同时,更加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 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乘数效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扶贫的主导力量,政府的财政资金是扶贫投入的主体。我们要重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使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中发挥出乘数效应。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投入机制,将财政资金作为引导资金,引入多部门资金用于扶贫开发。二是建立担保基金,改革扶贫信贷资金的贴息方式,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三是制定、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国际组织和民间组织参与实施扶贫项目。四是动员和鼓励贫困地区的农民自力更生,以投工投劳投资的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 重视贫困群体的参与权。在决策层面,各级政府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建立长期稳定的民意反映途径,倾听贫困人口的呼声,帮助他们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重大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每项政策对贫困群体的影响。在社区层次,要通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在公共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借助公共事业的发展,消除由于性别、民族、社会地位等因素造成的社会障碍,帮助他们克服摆脱贫困的脆弱性。 加强贫困地区的社会事业建设。贫困导致教育程度低,贫困导致疾病,低素质和疾病又加剧贫困,这是许多国家共有的贫困恶性循环现象。解决贫困恶性循环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加大对贫困地区社会事业的投入。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共财政应向贫困地区倾斜,特别是教育、卫生事业应把贫困地区作为建设的重点。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 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一直在根据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探索新的途径。2004年,我们明确提出了“一体两翼”的完整战略,即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为切入点,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以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为切入点,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以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努力带动贫困地区调整农业结构。根据这一战略目标,目前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一个瞄准、三大重点。 一个瞄准就是紧紧瞄准贫困群体。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是贫困人口,扶贫开发的最终目标是减少贫困人口,因此扶贫工作必须强调到户、到人。为了做到扶贫工作进村入户,需要紧紧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逐户摸底,建档立卡,做到村有卡、乡有册、县有簿,对贫困群体在哪里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明确帮扶措施,明确什么时候脱贫;三是落实责任,采取领导联系、干部挂钩、党员帮扶和“富帮穷”等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不脱贫不脱钩。 重点之一是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新阶段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发生了变化,宏观分散,微观集中。这要求扶贫工作重心必须下沉,要到村到户。因此,我们把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作为目前扶贫开发工作的中心工作,最终是要建成一个个和谐文明新村。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中,我们要求整村推进的建设内容要从贫困群众的需要出发,既包括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培育和发展增收产业等物质文明建设的内容,也包括村级班子建设、村务公开制度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还包括村规民约、村容村貌等社会文明建设的内容。为使整村推进工作有效进行,我们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帮助贫困村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确保每个实施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都有领导挂钩。二是在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的整个过程中,组织群众积极参与,主要依靠群众力量。三是以扶贫资金为粘合剂,引导和利用各部门的资金,用于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的实施。目前,全国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覆盖了80%左右的贫困人口,其中有9.5万个村制订了扶贫开发规划,按规划已完成了3万个村的扶贫开发任务。 重点之二是培训促进转移,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站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性措施,有利于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有利于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的素质,有利于构建城乡一体的和谐社会,因而有利于从根本上缓解和消除贫困。因此,我们要将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据测算,到2004年底全国农村需要转移的青壮年贫困劳动力还有1300万人。将这些青壮劳力阻滞在农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劳动力自身素质较差。因此,加大对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的培训工作力度刻不容缓,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同时要为接受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等服务,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重点之三是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扶贫。开发式扶贫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关键是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去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在各省区市推荐的基础上,认定了260家扶贫龙头企业,覆盖了300万贫困农户,以1户4口计算,就能带动1200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做好产业化扶贫工作,重点要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政府要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主要是在安排贴息贷款、基地建设和为企业培训劳动力方面予以支持;二是强化龙头企业对贫困农户的带动力,要求扶贫龙头企业树立“双赢”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与农民、特别是与贫困农民的利益关系,无论是企业还是农户,都要培养诚信意识,共同发展利益共同体。 “一体两翼”战略实施一年多来,贫困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受到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我们在未来的3—5年内,要坚定不移地把“一体两翼”的战略实施好,使贫困乡村的面貌发生根本变化,使贫困农户的生活得到较大改善,使贫困地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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